离婚房产分割纠纷案例剖析

发布日期:2017-11-20 15:54:08 文章来源:
离婚房产分割纠纷案例剖析
本案涉及的问题非常具有代表性.因为房价飙升,房产分割便成为近年来各种离婚诉讼争议的焦点,通常涉及以下法律问题.
一、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.那么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应当如何处置?
二、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,该不动产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?
三、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,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?四、被继承的房产在被继承人之间未实际分割之前,离婚一方是否可要求分割?因此弄清这些问题的法律依据,才是解决这些激烈纠纷的关键.
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,离婚时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时,则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本着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李华对王红进行补偿.本案中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商品房,即登记在王红名下的该不动产,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.并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依法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.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,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,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.
《解释》未出台之前,由于相关法律没有对上述问题作出明确规定,法院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一般会按照相关法律原则、司法精神、法理等处理.对于婚前个人按揭贷款买房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,另一方一般是无权主张权利的.对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的,如果没有相反证据,一般是按夫妻共有来对待.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依法继承的遗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.在一定程度上,新法的实施给司法工作提供了更为具体、统一的标准和依据.